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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补选课程的注意事项
发布人: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10-09-07 点击数:

    学生补选课程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承办,时间为开学的第1、2周(9月6-17日),过期不再处理与补选课程相关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对学生补选课程的宣传工作,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1)所有课程不允许退选(因转专业、随下届学习的学生除外)。


(2)不允许跨年级、跨专业补选课程,随下届学习学生不允许再选原年级课程。


(3)复学、转专业、转学和随下届学习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可根据新班级课表调整其所学课程。


(4)学生选定的体育课程不允许改选。漏选该课程的学生补选需提交补选申请,经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和体育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到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进行补选。


(5)为规范正常的选课秩序,请各学院严格审批手续,所有补、改选课程均需学生个人申请,教学院长签字方可办理。对违规操作的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请各学院于第三周周三(9月22日)前将补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交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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