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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人: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1-07-05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评审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细则。
     一、学生提交预审申请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学位模块提交预审(预答辩)申请,申请后须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认真填写《预审(预答辩)及学术不端检测承诺书》。
     二、预审资格导师审核
     为严格落实导师、学院、学校三级审核制度,涉及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控制各环节均需指导教师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系统审核实行严格的时间控制节点推进,即逾期不能审核。同时严格执行导师、学院、学校三级审核,即导师不审核,学院和学校不能越级审核。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预审申请后,及时通知导师在研究生系统“预审预答辩管理”的审核功能下载审阅。导师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审资格初审并给出明确意见,方便学院第一时间汇总学生申请情况,及早开展预审工作。
     三、学院集中会审
     经导师同意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入集中会审阶段。集中会审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由学院组织3-7名高级职称专家对学位论文工作量饱满度、结构完整度以及整体质量进行把关。未通过集中审查的学位论文,取消本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四、送学院专家预审
     通过专家集中会审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2篇内审专家,内审意见规定为“小修后评审”(简称“小修”)、“大修后重新预审”(简称“大修”)、“推迟半年毕业”,三种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1.内审专家评审意见2篇都为“小修”即为通过;
     2.内审专家意见1篇“大修”1篇“小修”,或1篇“推迟半年毕业”1篇“小修”,应送审第3位专家,第3位专家意见为“小修”即为通过,第3位专家意见仍为“大修”或“推迟半年毕业”即为不通过;
     3.内审专家评审意见2篇“大修”或2篇“推迟半年毕业”或1篇“大修”1篇“推迟半年毕业”即为不通过。
     凡是专家预审不通过的学位论文,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五、本《细则》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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