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是学院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实行依法治院、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院重大决策,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院务公开重点有以下几项内容:
1.财务管理公开。学院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财务支出、资金财产管理等情况都要公开。
2.酬金、课时费及各种补贴发放的办法、标准和使用情况。
3.干部的选拔任用、各岗位人员的聘用、程序和结果。
4.学科建设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计划的修订、课程安排、教学任务分配、考试安排和纪律等有关事项。
5.人才引进、教职工在职学习培训,公派出国情况。
6.对教职工奖惩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7.职称评审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包括任职条件,上级下达的职数,学校职称推荐成员,量化评分标准,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等公开。
8.凡是关系到学院发展重大决策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 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院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在院务公开中的积极作用。
(二) 其他形式
1.专栏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公开上述的内容;
2.会议公开;
3.发文公开,将公布内容、通过发文形式公开;
4.新闻媒介公开,将公开内容通过校园网和院报公开。
三、应急管理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杨艳玲 谢东方
副组长:赵观石 吴晓涛
成 员:任华 战俊红 于江 刘蓝蓝 周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