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返回首页 
学院召开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论证会
发布人:乔大伟 供稿人:郭雨欣 发布时间:2021-12-03 点击数:

      12月2日下午,应急学院在文综楼518会议室召开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标准论证会,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本次论证会,特别邀请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马天希总工程师、河南大学凌文豪教授、河南工业大学张玉亮教授、西北大学聂建亮副教授等高校及行业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应急学院院长徐顽强教授、执行院长张小兵教授、MPA教育中心主任郭伶俐教授、教育硕士管理中心主任武学超教授、土地资源管理方向导师代表王锐等参加了此次论证会。会议由执行院长张小兵主持。
       会议伊始,张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对与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本次学位授予基本标准修订的背景、过程、进度安排和重要指导意义做了简要说明。张小兵指出,学位授予基本标准是开展学位点评估和质量监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基本依据,对学院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希望各位专家对学院研究生培养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为学院高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会上,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基本标准》和《公共管理硕士授予硕士学位基本标准》两个“标准”讨论稿。与会专家在提前审阅认真听取且审核材料后,逐一对各标准进行评议、质询和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我院修订后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能够立足学校、学院实际,目标定位相对准确、科学,人才培养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与会专家分别从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主要研究方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学术能力、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外语与学术成果要求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意见及建议,认为:一是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中应增加政治素质相关内容;二是学术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中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篇数的要求偏高,建议适当降低数量要求;三是学术成果规定上,建议对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级别提出一些更高更具体化的一些要求。这些建议及意见为学院完善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徐顽强院长在总结时指出,学院发展离不开学界和行业专家的大力支持,我们将积极吸取各位专家意见,修订完善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加强相关学科建设,以学位授予标准修订为契机,推动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位授予基本标准是开展学位点评估和质量监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重要依据。学院本轮学位授予标准修订论证会论证完整充分,突出应急管理培养特色,做好研究生培养顶层设计。会后,我们将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和论证会成果,进一步优化完善稿件,有效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学位点建设与发展。

版权所有 © 2018 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邮编:454000